【前言】
制作本帖的目的,
是在于规范各版块组织线上或线下活动申请活动经费的标准,
进一步完善较早前发布的“其他试行条例”中的相关内容。
烦请各位版主务必认真阅读此帖。
【适应对象】
“论坛活动”指由论坛、版区、版块组织的线上活动或线下聚会活动,以相关活动帖是否固顶(含版内固顶、版区固顶和总固顶)为准。
【活动经费额度】
活动经费额度将会视主办方而确定额度的大小,具体规定如下:
论坛为主办方的,活动总经费不得超过50000000家园币;
版区为主办方的,活动总经费不得超过30000000家园币;
版块为主办方的,活动总经费不得超过15000000家园币。
金币、名望等其他辅助奖项,以及超过最高额度的家园币奖金,须由主办方自行解决。
【活动经费申请、发放流程】
1、主办方须成功发布活动且实际组织活动;
2、主办方制作出活动奖励清单,并将其发布在“版主交流室”进行经费申请;
3、管理员将会根据该清单,加上银行手续费,将活动经费转给主办方的某位负责人;
4、主办方负责人自行对经费进行发放;
5、任一总版主将经费发放情况更新入本帖的2楼中。
【注意事项】
本细则将于2007年1月27日起执行,原有的规则若与此规则抵触,原规则无效,以此规则的规定为准。
提示:此帖子最后被 口绿 在 2007-9-1 12:54 做过手脚,嘿嘿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