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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弥钜(1879~1950年),长乐县人。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,到福建船政局海军煤站挑煤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,以节俭积蓄,中标买下一批旧舰艇废铁,转卖获利,在洪山桥浦上自办协利锯木厂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迁厂福州港头。另向闽北林区购到整片林山,贩卖松木材及加工轨道枕木,从而发家。被选为闽侯县(今福州市区)松木业同业公会会长。民国18年(1929年),大中火柴厂因经营不善停办,将整套机械低价售给弥钜。民国20年,“九一八”事变后,日产火柴渐被国产火柴取代,弥钜在协利锯木厂附近创设建华火柴厂。受市面畅销的上海大中华火柴厂“渔樵”商标启发,仿制出“耕读”等商标,并与锦顺商行达成供销协议。还与英商卜内门洋行联系,保证磷原料来源。“七七”事变后,上海大中华火柴厂被日机轰炸,无法正常生产。弥钜与福建省政府开办的贸易公司签订合同,使建华火柴厂享有独家经营的权益。民国27年,因日机轰炸,建华火柴厂迁往南平设总厂,又在闽北各地和江西吉安等地设分厂,扩大产品市场,占领中国东南地区日用火柴市场,火柴产量急剧上升。弥钜还创立制药厂和化工厂,研制各种原料,开办技术训练班,充实技术力量,并亲自抓企业管理。从而使建华火柴厂一跃而成为全国仅有的“全能火柴厂”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弥钜被国民政府授予“胜利勋章”。民国34年,建华火柴厂迁回福州原址,归并于福州总厂集中生产。弥钜热心公益事业,创办福州仓山独青小学、南平建华小学及长乐吴航小学等,并捐资修建合组医院(今福州市第一医院),购地建造松木商业同业公会办公楼等。
刘通(1879~1976年),原名开通,字伯瀛,号漫叟,闽县(今福州市区)人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改名刘通,参加福州进步组织“藤山文明社”(后改为“汉族独立会”),担任秘密刊物《调查录》编辑。翌年,同盟会福建支部成立,协助主持同盟会支部日常工作,并任“桥南公益社”秘书,兼《建言报》编辑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秋,考入福建法政学堂,攻习法律专业。宣统二年(1910年)毕业后,任福建法官。后辞职,专任福建同盟会机关报《建言报》主编。宣统三年(1911年)十月,武昌起义后,参加策动新军将领孙道仁反正,参与福州光复之役的军事指挥。福建都督府成立,被推为参事会议参事员,后任政务院秘书长、副院长和都督府秘书等职。“二次革命”失败后,受到通缉,遂走上海。民国5年,参加征闽靖国军、护法等运动。民国11年10月,任福建省高等审判厅厅长,后任政务厅厅长。次年,到广州任军政府秘书。民国13年1月,为中国国民党“一大”福建省代表。7月,任大理院第一庭庭长。民国15年12月,北伐军占领福州后,刘通任福建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、高等法院院长。“四三”反革命事变后,因被指控“袒共”,被免去高等法院院长职务。民国21年,任福建省民政厅厅长。民国23年,任立法院立法委员。民国33年,参与“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”(简称“民联”)筹建工作。次年,任“民联”中央监察委员。民国38年1月,刘通和丁超五共同负责福建“民联”工作,联络上层人士,策动国民党军警起义,掩护中共地下活动,营救被捕的爱生活爱家园员,为迎接福州解放做了大量工作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历任民革中央执行委员、民革福建省委员会第一至四届主委;还当选为福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、福建省政府委员、人大常委会委员,省一、二、三、四届政协副主席,第三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。生平对中医也有深入研究,著有《药钥医谈延生录》、《漫有斋验方选》、《中庸一元说》、《大学还元说》、《周易新解》等。
冯超骧(1880~1911年),初名敬,字雨苍、郁庄,原籍南平,生于福州。清光绪二十六年(1900年),超骧考入南洋水师学堂。不久因病辍学回闽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起,先后参加“益闻社”、“励志社”、“共和山堂”、“藤山文明社”、“学生联合会”、“汉族独立会”等组织活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,加入中国同盟会。随后入闽江口长门炮术学校学习,成绩优良。毕业后,赴京参加部试,得协军校。不久,归闽就职于闽江口炮台。宣统二年(1910年)冬,商团公会抽选精壮人员到会训练,超骧被聘为教练。宣统三年(1911年)春,广州起义,超骧不以母亲去世、父亲重病为念,毅然于三月十九日与林觉民等十余人第一批启程前往香港。行后数天,父亲病逝,超骧闻后,呕血盈盂,仍坚持赴粤。三月二十五日晚,进入广州,筹备起义工作。二十九日傍晚五时三十分,黄兴率领爱国志士百余人向清总督府衙门发动总攻,超骧随队伍冲入署内时,两广总督张鸣岐越墙逃跑,追至东辕门遇水师提督李准之兵,超骧奋勇冲杀,中弹十余发,仍挺立握枪扫射,最后牺牲于东辕门。为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中“福建十杰”之一。辛亥革命后,超骧南平故居梅山寺所在的路改名为超骧路,以资纪念。
刘崇杰(1880~?年),字子楷,闽县(今福州市区)人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。回国后,曾任福建法政学堂监督兼教务长、教育部福建学务视察员,后入外交界。宣统二年(1910年)起,任驻日本使馆一等参赞。民国成立,继续留任,后为一等秘书、横滨领事。民国5年(1916年),代理驻日公使。翌年,任国务院(北洋政府)参议兼外交部参事。民国8年,奉派为出席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专门委员。次年,出任驻西班牙兼葡萄牙特命全权公使。6年后任满回国述职。民国21年,随同国际联盟调查团考察东三省被占情况。同年6月,出任外交部常务次长。民国22年,改任驻德意志兼奥地利特命全权公使。翌年,专任德意志公使。民国24年,调任驻奥地利特命全权公使。
黄葆戉(1880~1969年),字蔼农,号邻谷,小名破钵,别号青山农,长乐县青山村人。青年就读于全闽师范学堂,后入上海法政学堂。毕业后,醉心书法、碑帖、篆刻、绘画等艺术,云游名山大川。民国成立后,回到福州,历任福建省图书馆馆长、福建甲种商业学校教员、监学等职。民国9年(1920年)后,到上海定居,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,负责审定、校对出版宋拓淳化阁帖、天籁阁旧存宋人画册等书。后任馆美术部主任达20多年;并参与“神州国光社”工作。葆戉精于鉴定,所出版的书画艺术价值甚高。还兼任《中华新报》副刊“文苑”主编、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图画系主任及上海大学书画系教授等职。葆戉书法宗秦汉,得戚伯著碑精髓,承伊秉绶笔意,沉健秀逸,与王福厂、马公愚齐名,称“海上三老”;审定书画与姚虞琴、吴湖帆、张大壮并称,号“沪滨四慧眼”。其篆刻初法皖、浙派,继宗牧甫,上追秦汉,复参汉瓦晋砖、封泥及三代吉金,自成一格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葆戉辞去商务印书馆职务,居上海鬻艺自给。名所居为“暖日庐”,又名“蔗香馆”。葆戉性情耿直,恬静无求,事母至孝,对后学循循善诱,一生以艺术为重,清贫自守,尝刻“葱汤麦饭家风”一印自励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受聘为上海文史馆首批馆员,曾任上海市文联第三届委员。著作主要有:《青山农篆书百家姓》、《青山农分书千家文》、《青山农书画集》、《暖日庐摹印集》、《青山农一知录》、《蔗香馆诗稿》等。
罗忠忱(1880~1972年),字建侯,闽县(今福州市区)人。早年入北洋水师学堂,后进天津中西学院,以成绩优异获得美籍院长丁家立赏识。清光绪二十一年(1895年),改入北洋大学机械系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,在保定高等学堂任教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,由丁家立荐送留美,入康乃尔大学土木系研究院深造。宣统三年(1911年),获土木工程师学位。回国后,在北平交通传习所任教。翌年8月,到唐山铁路学校(后为唐山交通大学)任教务长兼土木工程教授,成为该校第一位华人教授。忠忱教学认真,以严格要求自己与学生闻名校内外。民国21年,忠忱任教满20年,校友捐资成立“建侯奖学基金”,教育部与交通部为忠忱颁发久任教授证书。忠忱是中国现代工科教育的开拓者之一,培养大批国内外知名的工程技术专家,茅以升就是忠忱的学生。1952年,以年迈改任研究教授。1955年退休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受到冲击。1980年,唐山交大(现称西南交通大学)为忠忱举行追悼大会。1992年,还为忠忱建塑像纪念。
林述庆(1881~1913年),字颂亭,又作松亭,闽县(今福州市区)人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,进福建武备学堂,加入革命团体“福建学生会”和中国同盟会。武备学堂毕业后,任督操员、常备军帮带。宣统元年(1909年),任十八协三十六标一营管带。辛亥武昌起义后,三十六标调往镇江,述庆联络各营官兵,于九月十七日率新军在镇江京砚山下宣布起义,被推为军政府都督。十月十一日率镇军占领天堡城。后率军北伐,述庆被推为临淮总司令。由于“南北和议”,北伐暂停,述庆返回镇江。于民国元年(1912年)1月8日通电下野,返回故乡,途经上海时,整理镇江起义笔记,编成《江左用兵记》一书。同年9月,被袁世凯授予陆军中将加上将衔。10月,至北京,任总统府军事顾问,被选为各团体联合国防会副会长,国民党亦推其为名誉理事。民国2年,任国事维持会理事。在京期间,对袁世凯倒行逆施十分气愤。宋教仁遇刺后,表示要召集旧部反袁复仇。同年4月10日,赴袁心腹、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家宴中毒,抢救无效逝世。后灵柩运回福州安葬,林森为书墓志。有《林松亭遗诗》传世。
陈模(?~1913年),字勒生,号子范,侯官县(今福州市区)人。早年入福建船政学堂,后入芜湖江海关当文书,调上海税关任职。与林森、魏怀结为挚友,林森号子超,魏怀号子杞,合称“三子”。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,旅沪福建人士组建“福建学生会”,林森为会长,陈模为学生会骨干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加入同盟会。宣统三年(1911年),辛亥革命爆发,上海响应,陈模参加陈其美帷幄之谋。九月十四日(11月4日)上海光复后,陈模赶往汉口,劝说闽籍海军将士反正,至九江会林森,组成陆海军联合委员会,实施援鄂、援皖行动,稳定辛亥革命大局。民国肇建,陈模不居功,潜心学习制造炸弹,资助革命。民国2年(1913年),孙中山发动“二次革命”,陈其美宣布上海独立不成,陈模准备随其避往日本。后为制造炸弹反袁,不慎爆炸身亡。葬于杭州孤山,孙中山为其墓题“舍身为群”。
林翔(1881~1935年),字璧予,侯官县(今福州市区)人。林则徐曾孙,成庠生后入福建法政学堂,旋东渡日本,获明治大学法学博士学位。在东京加入同盟会。回国后在厦门地方法院及省高级法院任职。民国7年(1918年)3月,林翔应召任孙中山大元帅府广东高等检察厅检察长,后历任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、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审计局局长兼财政委员会委员、代大理院院长兼任法制委员会委员、惩吏院委员、特别刑事审判所所长兼法制编审委员会委员、司法行政委员会委员、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。民国16年10月,任军政厅军法处处长。在立法委员刘三冤狱中,不顾蒋介石授意,据理使刘脱难,朝野震动。11月5日,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。翌年11月13日,擢任最高法院院长。民国22年3月3日,任考试院铨叙部部长,后卒于任上。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下令公葬优恤。林翔笃奉佛教,曾与班禅额尔德尼及戴传贤(季陶)倡办“时轮金光法会”于杭州,祈祷世界和平;极力倡导禁烟戒毒,刊行先祖林则徐《禁烟奏稿》、《信及录》、手迹《析产书》、《行舆日课》、《金刚经》等行世。
林雨时(1881~1957年),原名景清,字祥云,号泽人,医名济生,闽县(今闽侯)尚干乡人,生于福州。早年考入英华书院,参加反清活动。清光绪二十六年(1900年),赴台追随林森,后在上海加入“旅沪福建学生会”,回福州设立益闻阅报社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四月,创办“桥南公益社”,密谋举义,后作为福建同盟会机关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六月,创办福州“闽南救火会”,任会长。后联合各公益社团设立福州社会办事处,调解外交纠纷,先后当选为福建去毒总社社长、福州总商会议董、商事公断处评议员等。同盟会福建支会成立后,雨时参与党务,任机关报《建言报》社社长兼体育会会长。辛亥广州起义时留闽,参与筹划福、厦两处响应;后组织体育会青年炸弹队参加福州起义。福州光复后,出任福建军政府保安会会长,亲率商团、警察及消防队维持治安,闽督授予特等奖状。孙中山护法广州,雨时任广州军政府特派员。民国8年(1919年),任福建靖国军总司令部参议、广州元帅府大本营建设部顾问、福建省长公署特派员、福建禁烟委员会常务委员。民国21年11月12日,任国民政府秘书。抗日战争爆发,任福建省赈济会委员、华侨难童教养院院长,后任中央赈济委员会委员。雨时茹素念佛,闲暇自习岐黄之术,著有《备用单方秘集》一书(未刊)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以“辛亥革命老人”为名,被聘为福建省文史馆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