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长乐法院对枪支案件不公,大家来帮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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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三月(正月初三),福州长乐金峰下卓村的两流氓:大哥拿着渡锌管,那弟弟拿枪来到我家门口闹事,并扬言杀了我们。那弟弟用枪朝我家人开了一枪,幸运我家人没有被大中。
我们马上报了警,中间由于村委的故意跟110的警察说谎,因此没有当场抓到那流氓,并让他们跑了。过了2天有市的侦察队来取证,发现了子弹,然后拿去了化验做物证。
中途过了两三个月都没有抓到开枪的流氓,当然他们公安机关里面有一定的关系,才让他们那么逍遥法外,本来枪支问题是很严重的社会问题,公安机关怎么可以那么不负责任呢?
大概在5月份,那流氓在一切关系都拖好了,然后就说是自首了。
中间那公安机关我们跑了好多次,都说在处理了,(我们证据都有了,难道给法院会很难判吗?),各个的执法机关都在敷衍我们,我们也只有等待法院的通知。
但是到了10月下旬我们才听说法院给那流氓判了半年的牢,(判的当天那个公安检察长赖在法院里面,本来要判一年半的,最后也变成了半年),可这所谓的半年,也是从他自首算起,等于法院给他判半年的牢也就没有了,也就等于他出狱了。
国家严厉处理的枪支问题,长乐市的机关竟然这样可以目无王法,这样让流氓继续耍流氓,我希望用社会的力量,帮帮我们吧,还我们公道。。。。人民机关要公正,还我们公道。希望国家机关帮忙啊。我再此谢谢大家,谢谢国家机关。
希望媒体给我们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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