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生若梦,岁月如歌。谨以此博,慰我平生。

(转)事实比这更坏——姜岩事件之感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8-05-02 02:25:35

转自天涯八卦,作者:斑竹枝  

  事实比这更坏,事实比这更坏……
  布朗神父一遍又一遍对着弗朗波这样说。
  “哦,假如事实真是那样就好啦。”
  在这咒语一样的重复中,事实真相逐步被揭开,残忍,冷酷,恐怖的真相,在地狱最底一层的,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。
    
  我以为,一名独立和过分自尊的女子的死,是因为她自身存在的缺陷;我以为她不肯把心事倾诉和不够坚强不够理智不够清醒,是导致她死去的根本原因;我总是以同样的清高和自尊,来表达我对背叛她的男人的蔑视,我甚至不愿也不屑去谴责那变心的男人。
  我以为事实真相仅仅如此。
  可布朗神父在说:“你的故事倒很干脆,是个可爱、纯洁和诚实的故事,象这轮明月那样光亮和皎浩。疯狂和绝望是无罪的。弗朗波呀,事实却比这更坏。”
  真相在一层层被揭示出来,象剥笋一样被层层剥开,深深隐藏着在黑暗中的罪恶一点点在我面前展露,而我,因为极度的震惊和不敢相信,呆若木鸡。
  就连我,见惯了世间种种丑恶,以为所有的罪行都能让我熟视无睹的人,也几乎惊呼出声。
  原来杀人不见血的刀,是这个样子的。
  原来,最高明的凶手,是以普通人的外壳,装着的肮脏灵魂。
  因为对方是普通人,因为自己总会放松警惕,所以那凶手手里的刀,才可以完全刺中心脏。
  我们有盔甲,甚至还有武器,我们刀枪不入,百毒不侵,我们向着世界挥舞着我们的尖刺,象《小王子》里的玫瑰一样,以为这刺可以应付来自任何地方的攻击,我们可怜的程度也跟小玫瑰一样。
    
  不是放弃了服药割腕选择的跳楼,真相不是这样。
  原来如此。
  原来如此。
  那女子死于一场不约而同的谋杀。
  《金田一》中有这么一个案例,几个人约好了要杀死一个人,于是分担了杀人步骤中的每一步,这样,谁的行为都没有直接构成死者的死亡,谁都没有罪。无论从法律或是道义上,他们都心安理得,可以毫无愧疚地说:“人,不是我杀的”。
  人,不是他们杀的,不是他们任何一个人。
  丈夫提出离婚,妻子拼命要挽回,丈夫一次一次伤害她,跟她上床后对她说外遇是多么好,离家出走,拿走存折,对她不管不顾,漠视她,欺骗她,折磨她。
  外遇声称自己“才不怕她呢”,在女子第一次服药被救后,还打电话去刺激她;
  婆婆泄露了早就把外遇供在自己家里的秘密;
  丈夫的哥哥对她说:“你想死啊!”
  公公……不知道公公说过些什么,第一次接完这个高深莫测的老人电话后,女子气得摔去手机,第二次,她叫了一声“你别来了!”,纵身跳下二十四楼。
  是的,她死了两次。
  第一次,三百颗安眠药,是她姐姐救回了她。而丈夫,则在她醒转后离去,从此不见踪影。如果仅仅是这样,那我还可以骂她一声“你真蠢,为了这么个男人!”我还可以站在某个高度上,俯视着不够坚强的她。
  但丈夫,外遇,婆婆,哥哥,公公陆续登场,各人做了各人该做的事。于是她跳了下去。
  我向她道歉,换我是她,我也会跳的。没有人能在从鬼门关被拉回来后,还承受得起这样连番上阵的刺激。我够坚强够聪明够强悍,但我仍然做不到。
  这中间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,她就不会死。她已经被救回,已经承诺不再去死,她甚至还洗了澡,烧去了丈夫的衣物,睡了一觉。想死的人,是不会做这些的。
  然而她还是死了。
  没人应该负责,那些人不过是打了些电话而已,脚是她自己的,她不跳没人推她下去。
  的确,这桩罪行,没有凶手。
  杀人不见血啊,最高明最巧妙的完全犯罪,原来,侦破小说在生活面前,只能俯首称臣。
    
  事实比这更坏,比这更坏……
  布朗神父在提醒。
  她死后,丈夫不曾出现,公婆不曾出现,婆家起初只派了一个亲戚来处理善后,后来公公来了,痛哭流涕,承诺要如何如何,转过身,请了律师,要房子。
  她就这样躺在殡仪馆里,直到现在,或许还要躺下去。
  他们不肯给她下葬,因为有若干关节问题,大家还没有讲分明。
  媒体开始介入,网络开始流传,这赅人的罪行受到了一致痛斥,丈夫和外遇的工作丢了。
  于是公公致电死者姐姐,“我们要……”“我们要……”“你必须……”
  他们拿到了那女子的感情,心,向往,憧憬,忠诚,还拿到了存折,现在准备拿到房子,那之后,他们要拿到舆论。
    
  事实比这更坏,比这更坏……
  伟大的布朗神父在提醒。
  他们编写出一篇条理分明思路清晰的文章,拿出来发在网上。一二三四五六七……一条一款,既严密又聪明。
  他们在说,那丈夫是如何纤弱如何善良如何被欺凌,死者又如何凶悍如何恶毒如何漠视婆家人。
  他们说,丈夫一心一意为家操劳,累出病来,却被死者嘲笑讽刺。
  他们说,丈夫无辜纯洁,忍气吞声,放下自尊。
  “默默地”!他们说,他在默默地忍受。
  他们甚至敢睁着眼睛说,相片上的女人只是同事,而妻子的愤怒和绝望是撒泼放横。
  是啊是啊,虽然丈夫已经在活生生的证人面前承认了与外遇的肉体关系,他们还是敢这样说。多么多么强悍的人群啊,我必须得仰视才见。
  脏水一盆盆泼向那睡在冰冷棺材里的女子,我突然觉得庆幸,幸好她睡在那里,幸好她什么也听不到看不见。
  这样可憎可悲的人生啊……
    
  我已经达到了极限,我所知的人世间只能到此,我想每个人都有好和坏的两面性,我想人不可能一丝善良的因子都没有。杀人犯可能很爱妻儿,强奸犯可能很孝顺父母,小偷不过是走错了路无法回头,政治家为的是权势,奸商为的是利润。就连集中营的刽子手们,回家也是父亲,丈夫,儿子和保护神。
  事实比这更坏……
  神父啊,这个世界到底有多血腥?
  那男人脸上还溅着妻子的鲜血,他甚至擦都不擦一下,就搂着外遇出现在繁华城市的大街上,商场里……
  这世界让我厌恶。
  我原以为是懦弱和自私胜利了,可事实却是无耻和狠毒在举杯。
  那个我提都不愿意提的外遇,那才23岁的女孩啊,你也是女人。
  你们握起的手掌中,正滴着腥红的血;你们的笑容背后,是一个女人发自灵魂的惨叫,她叫过“救命”……
    
  接下来还有什么?我已不想知道。我的接受能力只能到这里。
  同情心?怜悯?善良的因子?曾经的感情?通通都是屁话。他们甚至连为了将来而手下留情都不肯。但将方寸地,留与子孙耕,最古老的训诫被践踏得粉碎——做人留余地。
  那女子在日记中呻吟,现实的残酷超出了她的想象,所以她要死。一个人赖以生存的基本信念都被摧毁,坚持的法则突然被完全颠覆,她怎么受得了。
  死吧,死了好,死了,她才看不见这后来发生的一切,远比她能看到的,更残酷,更令人绝望。
    
  相信爱情的,未必只是女人,可愿意为这种信念付出生命的,往往都是女人。
  原来她,和那些跟她一样的女人们,不是舍不得放手,是悲哀于自己瞎了眼。
  或者,不是瞎眼,只是活得太过认真。
  可是那些美好的东西呢?
  相濡以沫,白头到老,携起手来抵御世间的寒冷,用你的温度温暖我,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慢慢变老,不等来世再相约今生就要无怨无悔……
  是不是只有一些傻女人才会相信?
  那女子说过:“结婚就要一辈子。”
  我爱你,结发就是一辈子,我是这样看待我们的爱情。
  结发,呵呵,十年修得同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,枕上发尽千般愿,要休且待青山烂。
  青山怎么会烂呢,别说是青山,青树都还没烂,头发已经散开了。
  枕上那个,是超级无敌的无耻之徒,所以女人就只好去死了。
    
  愿得一心人,白头不相负。
  可若真被负了,女人们啊,一定要学会忘却。
  忘却曾经的温馨温暖温柔,忘却那些誓言誓约誓盟,记住:你既无心我便休。
  谁还没有个一时眼花看错的时候!
  这样至少,我们能活下去。
  一定要活下去。一定要。
    
  2008年元月13日 1:32完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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